建制度、重监管,游仙区不断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工作
一是夯实管理基础数据。按期完成森林督查各季度任务、林草湿图斑调查监测工作、草原变化图斑判读及核实处置工作等。
二是制定《森林资源保护积分考核办法(暂行)》,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(任中)审计的重要依据。印发《关于动土、动林开工行为审查的通知》,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手续。开展“林长+森林督查”创新试点工作,下大力气狠抓森林督查发现问题的查处整改。
三是服务重点项目建设,加强林地使用管理。认真贯彻《森林法》《森林法实施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林业局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监管的七条措施》精神,加强林地管理审核审批。没有出现批少占多、批甲占乙情况,没有出现越权或者划整为零审核审批林地的情况,每宗林地都按时录入《全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系统》。